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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酒后强奸嫂子未果,对方没报警,第二天嫂子上门理论又被侵犯 今日热议

2023-05-10 03:11:42 来源:小严说案

各类性犯罪案件中,熟人作案的占比很高,老师、亲戚、朋友、同事......


(相关资料图)

在这些案件中,有人是蓄谋已久下药迷奸,有人则是一时冲动临时起意,可其中有很少的一部分,属于第一次作案未果,但却再次犯罪。

一、案例回顾

34岁的黄女士和丈夫结婚多年,一起经营一家饭店。

这天,丈夫去外地参加婚礼,而饭店总要留一个人,黄女士就留了下来。到了晚上,丈夫的弟弟林某带着一堆朋友来到饭店吃饭,一行人喝了不少酒。

晚上11时许,黄女士将一切都收拾好准备回家,结果刚关门却发现林某躺在门口的迎宾毯上睡着了。

说到底是小叔子,黄女士总不能不管,于是便就找了个刚下班的服务员将他扶上车,准备先将他送回家。

可在路上,林某的手开始不老实,在黄女士身上摸来摸去,正在开车,黄女士也不敢分心,只能大声喝止,可林某并未停止无耻行为。

眼看这样,黄女士只能靠边停车,哪曾想车子刚停,林某居然直接坐到了黄女士身上,开始强行脱她的衣服。

主驾驶的空间就那么大,黄女士被压得喘不动气,她好不容易抽出手来,一拳打在林某鼻子上,然后将他推到一边,自己则是赶紧拔钥匙下车再锁车。

之后,黄女士给林某的妻子打去电话,又给她发了个定位,然后让她将林某接回家,可对于差点被侵犯的事情,黄女士只字未提。

强奸是个小事吗?绝对不是。

黄女士回家后一整晚都没有睡,经过一晚的考虑后,她决定不报警,但要为自己讨一个公道,将这件事告知弟妹。

次日中午12时许,黄女士来到林某家中,可此时家里只有林某一人。刚开始,林某还很诚恳地道歉,说自己喝醉了办了糊涂事。可当他听到黄女士要将此事告知妻子后,瞬间紧张起来,他哀求黄女士别说出去,但没有用,黄女士已经是铁了心。

因为这件事,两个人争吵了起来,过程中,林某的情绪越来越激动,居然直接将黄女士按倒在沙发上,对她实施了强奸。

这种因争执而产生的强奸,施暴者往往都会在事后后悔不已,林某也是如此,他又向黄女士道歉,并提出经济赔偿,乞求黄女士不要报警。

对于第一次,黄女士还能原谅林某,可这第二次无论如何也不能原谅,她在林某面前报了警,林某既没阻拦也没逃跑,而是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。

十多分钟后,民警来到了林某家中,将二人都带去了派出所,当天,公安机关立案调查,林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

二、林某的判决

林某违背黄女士意志,采取暴力手段,强行与黄女士发生性关系,其行为构成强奸罪。

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

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根据《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》:

强奸妇女一人的,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。

在第一次作案时,林某的犯罪没有得逞,而没得逞的原因是因为黄女士的反抗,而不是其意志的缘故,因此,其行为属于犯罪未遂,而不是犯罪中止,对于第一次犯罪,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
第二次作案后,林某明知黄女士报警却仍然留在现场等待,并且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两次犯罪事实,属于自首,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。

林某强奸嫂子,既违法又违背社会伦理道德,最终,一审法院根据林某犯罪事实、性质等情节,以强奸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。

三、写在最后

说到底,黄女士还是念及亲情,否则在第一次遭受侵犯时就该报警,而林某完全可以不坐牢,可他却自己把自己作了进去,也是罪有应得。

从另一个角度看,黄女士在刚刚遭受到林某强奸,却还敢跟林某共处一室,这确实是太过大意!

案例来源:陕西法制网 案件情节稍有改动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配图源自网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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