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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以前个人所得税是按月计算的,在月工资和扣除项目不变的情况下,扣缴的税额是一样的。2019年1月起,工资按“累计扣缴法”按年计算。每个月的工资不再孤立计算,而是累计计算,所以每个月的扣款都不一样。
2、累计预扣法,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,将累计基本减除费用、累计专项附加减除费用、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减除费用,从截至当月已支付的累计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,作为预缴的应纳税所得额。
3、根据综合所得税率表,计算累计预扣税额和扣除预扣税额后的余额为当期预扣税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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